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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《关于转发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〉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自今年5月1日起,工伤保险执行全省统一基准费率,并阶段性降低20%,即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由原来的0.6%—3.6%降低至0.16%—1.52%,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。

此次调整后,全市5000余家参保单位受益,预计累计减轻缴费负担近1亿元。以某第八类行业企业为例,原每月需缴纳工伤保险费22.41 万元,调整后每月仅缴纳 9.5万元,实施期满可减轻缴费负担258.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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