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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3日上午,四川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千佛中队在辖区开展例行检查时,发现一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男子身上有酒味。随后,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,结果为31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↑男子酒驾被查

该男子称,当天早上,他去朋友处买酒时倒了一杯品尝,大约1两,后来驾驶摩托车搭载妻子赶场,被查获。6月14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阆中交警部门获悉,该男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及饮酒驾驶,面临罚款24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、扣留机动车的处罚。同时,交警提醒,请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牢记喝酒不开车,安全文明出行。

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

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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